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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学生就业的前提下优化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为例

发布时间: 2024-03-12

□ 王林波 吕从钢

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应该遵循33”原则。即学校做: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提供技术;帮助研发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新经营模式等企业做:与学校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教材,共同教学等;提供新设备,共建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新信息,学生实训平台

一、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模式

学校目前组建实体化运行的江西旅游职教集团与江西供销职教集团。在师资培训、人才培养、组织赛事、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四方联动、三元同构、项目引领、协同育人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取得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和教学效益。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共推现代学徒制校企共建1X证书考点校企共育订单班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5个方面进行了校企合作的探索和实践。

二、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一是企业对于技能型人才由于财力、物力、人力的限制,导致了重聘用,轻培养。传统的校企合作模式对于企业来说,由于带来不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因此其内动驱动力显得尤为不足。校企双方就算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主体责任、合作育人岗位、权利义务等。但是在实践中,依然会遇到企业系统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激励问题、企业师傅带训技巧和方法问题、企业在学徒早期培养过程中的补贴问题、企业人财物投入到学徒培养问题等一系列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问题。如何提升企业积极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现实挑战。

二是学生实训设备投入不足,缺共享平台。不少行业技术更新快,这样维修检测设备更新也必须紧跟,学校、企业投入大,资金较紧张。此外,在教学设备上尚未建立共享网络平台。合作企业的文化、实践案例及管理理念等对学生宣讲比较容易,但直接让学生去企业车间、工作现场操作设备存在风险。缺学校到企业之间的实训基地。

(二)用人需求的不确定性影响现代学徒制项目的持续性

企业用人需随经营情况而定,企业不可能长期增员,因而难以保证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培养的持续性。对于职业院校来说,核心目的之一是就业问题,单个企业对学生需求量不足,自身能消化的就业人数有限,这样导致不少专业学生实习或是就业都存在供大于求的矛盾。

(三)校企合作项目招生不易

现代学徒制在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社会群体中,总体认知度还未有效提升,报考意愿较为有限。在“招生招工一体化”招生考试报名阶段,成效一般。

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情况也会让订单班学员数量锐减近年来随着专升本考试录取率的大幅提升以及疫情的影响,学生对于加入企业合作国际物流订单班的热情锐减,订单班成员数量缩编严重。

三、优化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产业和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支持

一是对地区重点发展行业相关的职业教育项目加大扶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产业和教育部门出台相关的政策,从经费投入、税收减免等方面,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企业进行扶持、引导和鼓励,并督促相关政策落实。

二是尽快出台落实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作为育人主体地位的激励政策,切实提高企业参与学徒培养的积极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现代学徒制项目工作的指导,能够在试点的专业招生时将现代学徒制班的招生计划显性化,有利于学生报考时做出明确选择。

(二)推动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比如电商企业将营销中心和配送中心设立在学校。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使得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得到锻炼和提高。实现了企业和学校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一是搭建行业教育机构实训、行业服务企业招聘和行业从业人员就业的桥梁,真正实现产教融合;

二是积极探索并建立校企合作订单班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的协同机制,明确各自的分工与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合理植入企业理论和实践课程;开展订单班成班前的职业人员性格测试,提高校企合作订单班项目人才的留存率,对每一位订单班学员都分配一名固定的师傅,同时建立科学合理、校企双方共同评价的考核体系,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学生培养成效进行评价;加强校企合作深度,进一步开展校企合作教材或讲义编写、项目咨询、技术服务等合作。

三是坚持工学交替、在岗培养、轮岗实训,按照零售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实施弹性学习时间和灵活学分制管理。形成标准,向其他专业甚至其他高校进行推广。

(三)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改革

继续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模式,拓展招生面向人群,探索面向企业员工、农民工等群体招收“学徒”,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灵活多样的招生招工方案,签好双份协议,明确学徒双重身份,保障学徒、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学校也应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效能,满足企业员工回炉重造的需求。在课余时间利用好教学资源服务社会,增加职业教育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