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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炎培与职业教育实习社会化问题


朱宗震 陈伟忠

我国职业教育家黄炎培对职业教育的实习工作非常重视,他说:“职业学校实习是一个大问题。”他在不少文章(讲话)中论及了实习的意义和途径。

实习是职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参加一定的实践活动,将书本知识运用于实践的一种教育方法。它既可组织学生到社会上的工厂(场)、商店、银行等等单位去实习,也可组织他们到校办的工场、摹拟商店、摹拟银行等场所实习。通过实习,学生不仅可将书本上学到的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融为一体,而且可以积累书本上没有的社会生活经验,提高对生产和生活的应变能力,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

本世纪初,中国的教育处在一个变革阶段,从漫长的封建制度下的科举应试教育,向由西方传人的现代教育转变,教学内容注入了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

现代教育不久暴露出一个严重问题,即教育严重脱离社会实际(虽然这个问题后来长期困扰教育界),学生从新学堂毕业后仍无一技之长,学不能致用,到社会上找不着谋生之路。黄炎培指出这种状况:“国文不能应用于写信,算术不能应用于记帐,则普通知识与其技能之缺乏也。”学生从学校踏进社会,一切还得从头学起,这无疑是在浪费时日甚至毕业就是失业。对此,黄炎培感慨系之:“今青年毕业于学校,失业于社会,比比皆是。苟长此不已,教育愈发达,失业者愈多,满地皆高等游民,成何世界!”一这真是教育的悲哀!究其责任,黄炎培认为不在学校,更不在学生,“此其责任不得不由教育当局负之。盖所学非其所用,所供非其所求,其又奚咎”?

由此,并且在国外先进教育启迪下,黄炎培萌发和倡导了中国职业教育。

中国职业教育在黄炎培及其志同道合的同辈们的倡导和规范作用下,从无到有,从上海一地扩大到祖国许多地方,兢兢业业地开展起来,其中中华职教社的作用功不可没。

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中的“职业教育”凸现出一个问题,即“重理论而轻实习”。职业教育从课堂到课堂,从理论到理论,致使学生“长惰性而废服劳”,“其结果仅存职业学校之虚名,按其实际,学校自学校,职业自职业耳”。从

“仅存职业学校之虚名”的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能受到社会上用人单位的欢迎吗?而社会--特别是职业界源源不断地需要人才;没有人才,社会的发展会受到阻碍。黄炎培这样描述当时职业界人才需求的矛盾:“今职业界亦感人

才之难点,求事者纷纷,合格者极少。”

“轻实习”的后果是给新兴的职业教育带来生存危机。于是,许多职业学校重视了实习工作,除课堂上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做到手脑并用外,还根据各校自身特点,创办工场、小商店、小农场、家事练习室、

学生银行等实习场所,供学生结合专业特点进行操练和实习之用。

时间一久,校办实习场所的先天不足逐渐显露:这些学校“所教的,所设备的(指校内实习场所及设施——笔者注),都是假设的,不合实用”。校内实习场所为什么“不合实用”?因为这种实习场所仍是学校的组成部分,是“假设”的,缺乏社会生活的真实感,与社会实际相比,尚有很大距离。学生在这种场所实习,虽然能学到一些东西,但与社会实际还有质的区别。黄炎培举例说:“以前苏州有个农业学校,校旁有荒地,使学生耕种。鄙人曾问每亩田耗种费要多少。统计起来要二百元。诸君试想这种学生毕业回去后,能不能实地应用到农业上去。习商业的毕业了亦不能到商店内实地工作,其他如女学生中的烹好,小学校的园艺,校役做了七分,学生做了三分,而面子上终说是学生做的。元怪女学生到了家里,仍不能管理家事,亦不愿管理家事。”

职业教育从单纯的课堂教学到能在校内实习,使理论联系实际,不能不说这是职业教育的一大进步。如果克服了校内实际与社会之间的差距,职业教育就会“锦上添花”,培养出来的人才就会受到社会热烈欢迎。

黄炎培认为:“职业学校与含有职业性质之学校,尤必于平时一切设施,使学校与社会沟通,仍可望教育与职业接近。”对于实习来说,是否能在校内办有一定规模的,管理也与社会上相类似的实业,一方面服务于社会,一方面供学生实习,“使学校与社会沟通”?那时的社会制度,决定了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并不为政府所重视,以学校自有财力办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实业是困难的。因此,黄炎培不主张学校自办实业供学生实习。即使学校有能力办一个企业,但要使校办企业正常运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许多困难和烦恼会接踵而来。洞悉实业界情况的黄炎培说:“工科设工厂以资实习,自为必要之设置。但工厂办理极难,成本之筹划,出品之运销,工场之管理,材料之采办,在有极大之关系,非于此道三折肱者不办。”“三折肱”喻为阅历多,经验丰富;“三折肱者”即今所谓经验丰富的办厂能人。当时的职业学校里尽是文人书生,少数是出国留学

归来人员,哪里觅得办厂能人?当时黄炎培在实业界中朋友很多,有的人还出资助他办学,另外,黄炎培还参观考察过工厂、农村、商界,因此他深知办厂之艰辛,办实业的过程,就是担风险的过程。因为知己知彼,所以他主张解决学生实习问题,“最好与现设之工厂合作,则较易负此责任”。让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各对口单位去实习,做到学校与社会,实习与服务结合起来,才是明智之举。

实习从学校走向社会,是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职业教育最终目的是要为社会服务,因而具有社会性,在《职业教育机关惟一的生命是怎么》中他说过:“职业学校有最紧要的一点,譬如人身中的灵魂,‘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是什么呢?从其本质说来,就是社会性,从其作用说来就是社会化。”因此,实习也具有社会性。为此,黄炎培极力主张实习走社会化道路,“假设实习,不如实地实习,学校附设机关实习,不如送往社会机关实习”。因为只有这样,理论才能与实际紧密结合,知识和技能掌握与否才能得到实地检验,同时学生的社会经验才会丰富起来。黄炎培说的“职业的陶冶,须重实地的试验”,作用即在于此。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今天的职业教育,无论社会地位、学校规模、分布区域,还是资金、师资、教学设施,都非黄炎培时期的职业教育可比。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之后,党和政府认定发展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国家为发展职业教育投放了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新建和改建了一大批职业学校。浦东新区的东辉职校正被改造成全国第一流职校。各校设施正向现代化迈进。各校在认真进行专业理论教学的同时,还加强了学生的实习领导工作。许多学校备有计算机房、打字室、语音室、多功能教室、金工车间、实习厨房、微型宾馆、校办商店、工场等等设施,不仅可供教学使用,亦可提供实习之用。更多的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学生到社会上的工厂、机关、商店、宾馆、旅行社、金融单位等去实地实习。如浦东中华职教社所属的职业学校汽修班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到浦东新区几个汽车修理厂实习,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学生毕业后,许多人被实习厂留下来成为正式职工。

1996年9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文件。该法有两处专门规定了有关实习的问题:二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办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企业或者实习场所。”三十七条又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这些法律条文对职业学校举办实习场所和实习的社会化起到保障作用。

而今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这就对职业教育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为适应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要,职业学校所设专业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而且专业设置的新陈代谢加快了速度,因此,职业学校不可能每设一个新专业就校办一个实习场所。而到社会上和专业相关的单位去实习,才是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学生也只有到社会上去实习,才能积累必需的社会经验和了解最新信息。事实上,现在许多职业学校每年都组织大部或全部应该参加实习的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有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实习。

由此看来,实习走社会化道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是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必由之路。

应该承认,今天蓬勃发展的职业教育大好局面的形成,是党和政府重视和领导的结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职教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不可否认,这也和我们继承、发扬黄炎培职教思想不无联系。在职教实习问题上也同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