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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华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07

 

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沪社发〔201528

                                                      

 

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中华杯”

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中华职教社、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控股(集团)公司,职业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本市中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及全市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教师的职业技能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沪人社职[2014]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中华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中华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由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共同主办,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承办,区级职教社组织协办。主办单位负责竞赛总体策划、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整体宣传等相关工作,承办和协办单位负责竞赛具体发动、报名受理、赛务安排、赛场管理和竞赛咨询等相关工作。

二、竞赛项目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中华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设汽车维修工、数控车工、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中式面点师、电子商务师共5个项目。竞赛项目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竞赛形式和内容

所有竞赛项目分初赛和决赛。初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践操作成绩占70%。初赛考核内容按照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竞赛考核内容的要求实施。每个项目初赛合格选手前15名进入决赛。决赛以专业技能课程说课考查为主,内容限定在与所报竞赛项目职业等级相关的内容,围绕职业技能标准进行专业课程教学设计(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学习评价设计等)及展示与答辩。

四、竞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在本市职业院校任教的专业教师(包括实习指导教师)、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社会培训机构相关专业的培训教师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

采用团体报名方式。本市中高职院校、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及社会培训机构等单位可以组队参赛。各单位填写《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中华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携带纸质报名表、报名表电子文档、参赛选手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申报资格证明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参赛单位每个项目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赛。

符合竞赛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团体报名方式申请参赛,每位选手限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资格

参赛选手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院校教师需提供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证明(教委相关部门颁发)

2.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授课教师需提供授课教师相关证明(需加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所在单位公章)

3.社会培训机构的教师需提供教育上岗资格证明(人社局颁发)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汽车维修工竞赛

报名时间:2015914-20日,周一至周五9:00-16:00

报名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763号上海市交通学校培训部

联系人:应雪群  联系电话:5699061356733476

2.数控车工竞赛

报名时间:2015918-20日,周五至周日9:00-15:30

报名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喜泰支路83号楼3317室上海南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18917782076

3.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竞赛

报名时间:2015914-20日,周一至周日9:00-17:30

报名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205102室上海市黄浦商业人才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欣智  联系电话:53580342

4.中式面点师竞赛

报名时间: 2015916日或918 (9:00-16:00)

报名地点:上海市漕东支路99号徐汇区振旅进修学校培训部

联系人:靳国强  联系电话:13601708331

5.电子商务师竞赛

报名时间:2015914-20日,周一至周五9:00-16:00

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088406办公室

联系人:白雪洁  联系电话:6891067118201859297

五、竞赛时间

各项目初赛安排在11月份开始,竞赛的具体时间以参赛证为准。参赛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方案发布

各竞赛项目初赛考核内容按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竞赛考核内容的要求实施。查询下载地址如下:(http://www.12333sh.gov.cn/sosta/2014jnjd/sy/qt/201502/t20150227_1197798.shtml

决赛阶段的比赛通过说课和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要求选手依照各竞赛项目的职业技能标准,结合教学评价要求,自选课题,进行相关专业课程教学设计(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学习评价设计等)及展示与答辩。

七、竞赛成绩

竞赛成绩为初赛成绩的60%与决赛成绩的40%之和,竞赛成绩作为选手名次和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依据。初赛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参赛选手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各项目竞赛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晋升基数为实际参赛人数),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选手,可晋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该项目实际参赛人数大于30人。 

八、竞赛奖励

各竞赛项目设立个人奖和团体奖。

(一)个人奖

1.个人奖按选手竞赛成绩先后排名确定。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状、奖杯和奖金。

2.各竞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50人)竞赛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如符合有关条件,可被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如岗位贡献突出且符合有关条件,可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可被授予“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二)团体奖

对参赛单位(实际参赛人数为3人及以上)不少于5家的竞赛项目设立团体奖。按参赛单位竞赛成绩前3名选手的成绩之和排定团体名次。对团体第一、二、三名的参赛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颁发奖状和奖牌。 

九、参赛费用

申请参赛须缴纳竞赛职业技能考核费每人150元,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十、其他事项

1.竞赛项目初赛及决赛的地点于报名结束后公布。

2.本次竞赛的有关信息公布于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网站“上海市第三届‘中华杯’职业技能竞赛”专栏(http://www.shzhzjs.cn)、市教委上海职教在线网(http://www.shedu.net)、市人社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www.12333sh.gov.cn/sosta)。

十一、联系方式

上海市“中华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雁荡路80403

邮编:200020

联系人:毕鹏宇,53510694(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

其他联系人:

  科,62748577-7529(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胡秀锦,2311671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

  琳,2311672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

 

附件:

附件1: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中华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附件2:《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中华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xls

 

                                          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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